近日,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的一家餐饮店,因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直接排放厨房油烟,被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具一张金额为“5000元”的罚单。今年下半年,该局以餐饮业为重点推进“控烟专项整治”行动,检查督促主城区小餐馆全方位健全油烟净化排放。
6月下旬,该局玉城中队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期間,接群众举报对双港路98号一家面馆进行厨房油烟检查,核实该店铺在生产经营期間产生的厨房油烟通过厨房内的抽油烟机,经一简易通风管道,从墙外的一只排气扇口直接排放,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随即更进一步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。
“我们店主要就是煮面、炒面,厨房油烟也不多。”该店铺主要负责人肖某某告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,做面馆生意厨房油烟量不大,所以在试营业之前没有咨询了解,疏忽大意,自认为不用安装油烟净化器不存在太大问题。
“经过我们的勘查,发现这家面馆的排气扇距离地面高度只有3米,厨房内也没有任何油烟净化设备,厨房油烟没有经过任何净化处理,同时也未高空排放。”该中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说,这导致周边的空气环境受到一定的污染。
9月初,经研究,该局对肖某的违法行为正式开出一份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标明予以处罚款5000元。据悉,这也是自今年下半年“厨房油烟专项整治”打响以来,玉环市针对小型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放厨房油烟,导致环境污染开出的一张高额罚单。
“自2018年年底进行厨房油烟集中查处以来,玉城中队不断强化餐饮店的厨房油烟排放整治力度,在进行沿街店铺落实《门庭三包六清》工作期間,特别检查督促烧烤店等各类小餐馆改善排烟方式,规范排烟。”该中队中队长张文传呼吁,广大餐饮店主需要对厨房油烟排放引起重视,杜绝厨房油烟户外直接排放,规范处置排放。